為進一步推動路跑運動安全、規范、普及發展,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健身需求,中國田徑協會于12月22日發布《群眾性短距離路跑賽事活動組織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旨在引導和規范群眾性短距離路跑賽事活動的組織管理,為其健康發展提供明確指引。《辦法》自2026年1月1日起試行。

《辦法》規定,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舉辦的群眾性短距離路跑賽事活動,原則上單項設置距離不超過10公里,參賽人數不超過5000人。活動舉辦地點可涵蓋城市道路、公園、健身步道、廣場等多種鋪裝路面場景。《辦法》強調,賽事活動應遵循“安全有序、科學規范、便民惠民、創新融合”的辦賽理念。
安全是賽事活動的生命線。《辦法》聚焦安全與規范,從第七條至第十三條對賽事組織提出了系統、具體的要求,核心圍繞安全辦賽與規范組織展開。在安全保障方面,《辦法》強制要求活動主辦方必須為所有工作人員、志愿者及參賽者購買人身意外險,并為賽事組織方購置責任險,同時嚴格執行賽前風險提示與參賽聲明簽署制度,夯實安全責任基礎。
在競賽組織科學化方面,《辦法》對賽事籌備與執行的各關鍵環節均作出具體規定。賽事時間和賽道選擇需以安全、便民為前提,優先利用對公共交通影響小的封閉區域,并避開惡劣天氣。人員配置需與賽事規模相匹配,確保裁判、醫療、安保等專業人員充足到位。《辦法》特別明確了年齡限制,規定6周歲及以下兒童原則上不得參加5公里及以上距離的賽事活動。此外,對醫療保障、補給設置、物資發放等服務于參賽者體驗的環節也明確了標準。
為豐富供給與促進包容,《辦法》鼓勵多舉辦形式多樣的小規模、趣味性賽事,如親子跑、家庭跑等,以覆蓋更廣泛人群,并提供貫穿全年的活動選擇。同時,強調應注重賽事服務的包容性與便利性,切實考慮婦女、兒童、老年人及殘疾人等群體的特殊需求,保障其平等參與的權利。
值得一提的是,《辦法》還明確了指導與監管職責。《辦法》規定,中國田徑協會負責群眾性短距離路跑賽事活動的業務指導。省級體育行政部門可根據屬地實際需要,依據本《辦法》制定屬地管理辦法,并按照《體育法》及《體育賽事活動管理辦法》相關要求,做好本地區此類賽事活動的管理和組織工作,可進行立項申報、業務指導與安全監管。
近年來,路跑運動在我國持續升溫,除了全程馬拉松、半程馬拉松等標準競技賽事外,各類距離較短、參與門檻更低、趣味性更強的群眾性路跑活動也廣受歡迎。此前,中國田徑協會在《關于進一步規范馬拉松賽事相關工作的通知》中明確,鼓勵各地依據區域特色、群眾需求及辦賽條件,積極舉辦健康跑、歡樂跑等群眾廣泛參與的賽事活動。此次專門針對短距離路跑賽事活動出臺組織辦法,正是為了對此類活動實施分類管理、精準指導,促進其規范有序發展。
《辦法》的出臺,標志著我國群眾性路跑賽事活動管理向更加精細化、專業化邁出重要一步,有望進一步激發社會辦賽活力,引導跑步運動更安全、更健康、更廣泛地融入大眾生活,助力構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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