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一直被稱作“巨人運動”。雖然小個打法流行,但身高仍然是球員立足的根本條件,這是因為它決定了搶籃板、防守以及終結進攻的基礎,同時也會影響球星能否超越“極限障礙”。這種狀況,在NBA五位超級巨星的“5厘米遺憾”現象中,表現得非常明顯。
那個時期,空間打法非常流行,不過隊伍的攻防策略依然以高度為重要依據。湖人隊首發成員的平均身長超過兩米,字母哥(2.11米)的跟腱有34.3厘米長,他的手掌尺寸是普通人兩倍大,球在他手中仿佛是柚子般大小。
籃球運動員的平均身軀長度大約達到兩米零一,體格上的高度差異,對于搶占有利位置和實施有效突破,依然構成隊伍獲取勝利的關鍵支撐。
身高較短的球員例如保羅身高1.83米,雖然具備出色的控球調度才能,然而在進攻環節面對身高1.9米及以上的防守球員時,采用急停跳投的方式容易被破壞,進行突破時只能借助難度頗高的弧線球——身體條件是運動表現的根本,直接關系到動作執行的允許偏差程度以及能夠掌控的空間范疇。

籃球界中存在不少身材嬌小的運動員,比如被譽為“矮個子中的巨人”的托馬斯,然而這些球員往往難以達到聯盟最高榮譽的領獎臺,無論是MVP的殊榮還是總冠軍的榮耀。
艾弗森身高1.83米,曾四次榮膺得分王稱號,并獲過一次常規賽MVP,然而他的身材限制了他的防守能力,2001年總決賽期間無法有效遏制科比的表現,最終導致球隊無緣總冠軍;保羅同樣身高1.83米,多次入選最佳防守陣容一陣,但面對高大對手時身高劣勢明顯,難以有效對抗,多次因傷缺席,錯失了贏得總冠軍的寶貴機會。
身材相對較矮的運動員憑借其才能,例如迅捷的身手和控球技巧,可以縮小某些差距,然而他們無法超越身高帶來的客觀制約,防守時難以覆蓋更廣的區域,進攻時也難以對抗更為高大的防守隊員。
巨人球員如張伯倫(2.16米)和字母哥(2.11米),他們不僅身材高大,還依靠后天的刻苦訓練。張伯倫在田徑領域全面發展,字母哥則借助持續訓練將自身天賦磨礪成超級巨星。
人的高矮是天生的條件球迷網,付出努力才能把這種條件變成實際本領。如果缺少付出,再優越的先天條件也形同虛設;但若是先天條件不足,付出的效果也會受到很大限制。
身材在籃球領域至關重要,但并非唯一要素。高個子球員的成就,源于先天的優勢加上后天的刻苦,而身材矮小的球員的失落,則受到身體條件的制約。這項運動的精彩之處,在于它既看重“高大的資質”,也倚重“普通人的奮斗”——不管是身高1.83米的保羅,還是2.11米的字母哥,都在用各自的方法創造輝煌。這或許就是“巨人運動”特別吸引人的原因:它能讓每位參與者,在自己擅長領域里發揮出最佳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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