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建聯又搞了個大新聞。
昨天CBA常規賽廣東對陣深圳的賽事里,易建聯覺得穿的運動鞋不合適,于是在第二回合就脫掉了腳上的李寧產品,向教練組提出更換隊友的請求,接著他換上了自己的Nike品牌球鞋再次參與比賽,不過裁判沒有批準他的做法,最終易建聯決定自行退出比賽場地。
后來在第三節進行到一半的時候,易建聯換上了自己的耐克HD16,然后繼續參加比賽。
籃協當天也宣布了相關懲戒措施:予以公開譴責,暫停比賽一次,同時減少給予廣東隊的財政支持五萬元。

易建聯在微博上進行了回應,說明因為腳部感覺不好導致心情起伏,他愿意接受相應的懲處措施,另外廣東宏遠也表明會配合籃協的決定。

就事情的結果而言,籃協在維護五年投入二十億元贊助的李寧方面,俱樂部方面表達了贊同態度,然而選手們卻顯露出了不悅情緒,除了易建聯,周琦與王哲林也相繼在微博上抒發了只能穿著李寧鞋的怨言,并且他們各自都遭受了相應的懲處。


這里我們想拋出幾個問題跟大家一起討論:
Q1:聯盟有沒有權利對球員的鞋子做統一的品牌限定?
參照NBA聯盟,所有明星球員的服裝和襪子都分別由不同品牌贊助,但是對鞋子沒有做特別規定,可以看到Under 、Nike等眾多品牌的鞋在賽場上出現,NBA也從未出現球員代言某品牌后不穿該品牌襪子或球衣的情況
CBA將鞋類商業推廣權轉讓出去是否得當?籃球競技中,鞋類裝備具有關鍵作用,它與運動員發揮水平緊密相連,一旦規格統一,運動員權益是否可能受損?
這里有兩個觀點:
假如李寧能夠為每位運動員量身打造運動鞋,確保品質,那么實現流程統一也未嘗不是一種可能,并且存在韋德這樣的頂級球星,在NBA賽場上穿著李寧品牌的產品。
運動員方面,鞋類相關權益更為重要,CBA在處理此類授權事務時,未能包含NBA球員工會參與,導致權益受損在先,無法歸咎于運動員的負面反應。
目前,李寧并沒有給出給球員做定制的相關信息。
另一方面,倘若遵循NBA不銷售球鞋授權的方針,便能夠進一步拓展聯賽的品牌影響力,即便某個品牌為簽約某位球星,也必須配置對應的市場推廣經費來確保成效,眾多品牌間的競爭態勢,其實對CBA品牌價值的提升最為有利。
Q2:發生這種事,大家都不想的,但這是誰的鍋?
這個問題背后有三個對象:籃協、球員、贊助商
籃協在商業運作上存在明顯短板,對相關因素的考量深度不足,應當參照NBA的模式,構建球員工會體系以維護運動員的權益。
周琦和王哲林在奧運賽場上的表現令人失望,卻有人將責任推給球鞋廠商,真是荒謬;那些身處NBA一線的球星,即便穿著中國品牌鞋,也無人指責,反觀你水平一般,還敢隨意議論;這屆球員的整體職業態度確實有待提高。
李寧公司謀求市場獨占,耐克品牌暗中讓運動員充當工具,這一切都是腐朽的資本主義造成的惡果。
還有,參與CBA運動鞋合作的企業包括安踏、耐克以及李寧等公司,最后李寧獲得了這個項目。
Q3:最后一個問題向網友征詢,假如身份對調,信念堅定的Nike與李寧倘若角色互換,公眾輿論是否仍會像今年這般明顯偏向Nike?
最終總結來說,這次鞋子相關的情況并非中國男子籃球職業聯賽特有的現象,此前游泳協會內部也曾出現過贊助商與選手個人贊助產生矛盾的情況。
網絡與體育結合日益興盛的當下,活動品牌價值持續攀升的此刻,對于國內活動主辦方而言,在合作推廣領域或許仍需借鑒經驗。
倘若借助此事的傳播,國內比賽得以處理贊助矛盾,促進活動更正規的管理,也算是一樁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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